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1)实质合并破产中的“合并”,不是公司法、企业法上的组织合并,而只是在破产程序进行期间以对各关联企业的资产与负债统一处理为目的的法人人格模拟合并,选项A当选;(2)关联企业程序合并破产应当由共同的上级法院确定一家法院集中管辖,选项C当选;(3)关联企业程序合并破产的,不消灭关联企业成员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对关联企业成员的财产进行合并,各关联企业成员的债权人仍以该企业成员财产为限依法获得清偿,选项D当选。
查看答案
本题来源:第7-10节 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程序、关联企业合并破产(2024)
去题库练习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商业银行破产分配顺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构成别除权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其债权设有物权担保或享有法定特别优先权,而在破产程序中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1)选项A:别除权针对的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抵押、质押),不涉及保证。(2)选项D:因抵押物属于第三人(而非破产人), 不构成别除权。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重整期间,有关当事人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规定的有( )。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1)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选项A当选;(2)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参照共益债务优先受偿,还可以以债务人财产为该借款设定担保,选项B不当选;(3)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选项C当选;(4)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选项D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和解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
(1)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一方提出,选项A当选、选项B不当选;(2)和解程序对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无约束力,该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即受理和解申请之日起,可以对担保物行使权利,选项C不当选;(3)在和解程序中,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债务人向债权人会议提交的和解协议草案付诸表决后,可以继续申报债权,但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选项D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