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公司生产并销售某种产品,目前采用现金销售政策,年销售量180000件,产品单价10元,单位变动成本6元,年平均存货周转次数(按销售成本计算)为3次,为了扩大销售量,甲公司拟将目前的现销政策改为赊销并提供一定的现金折扣,信用政策为“2/10、n/30”,改变信用政策后,年销售量预计提高12%,预计50%的客户(按销售量计算,下同)会享受现金折扣优惠,40%的客户在30天内付款,10%的客户平均在信用期满后20天付款,收回逾期应收账款发生的收账费用为逾期金额的3%,存货周转次数保持不变,应付账款年平均余额将由目前的90000元增加至110000元。(等风险投资的必要报酬率为15%,一年按360天计算。)
要求:
(1)计算改变信用政策引起的以下项目的变动额:边际贡献、现金折扣成本、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应计利息、收账费用、存货占用资金的应计利息、应付账款占用资金的应计利息。
(2)计算改变信用政策引起的税前损益变化,并说明该信用政策改变是否可行。(2013年)
(1)①边际贡献变动额=180000×12%×(10-6)=86400(元)
②现金折扣成本变动额=180000×(1+12%)×10×2%×50%=20160(元)
平均收账天数=10×50%+30×40%+50×10%=22(天)
③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应计利息变动额=[180000×(1+12%)×10/360]×22×60%×15%=11088(元)
④增加的收账费用=180000×(1+12%)×10×10%×3%=6048(元)
增加的存货余额=180000×12%×6/3=43200(元)
⑤增加的存货占用资金应计利息=43200×15%=6480(元)
⑥节约的应付账款占用资金应计利息=(110000-90000)×15%=3000(元)
(2)改变信用政策引起的税前损益变化=86400-20160-11088-6048-6480+3000=45624(元)
改变信用政策引起的税前损益大于0,因此该信用政策改变是可行的。

某公司的年赊销收入为720万元,平均收账期为60天,坏账损失为赊销额的10%,年收账费用为5万元。该公司认为通过增加收账人员等措施,可以使平均收账期降为50天,坏账损失降为赊销额的7%。假设公司的资本成本率为6%,变动成本率为50%。
要求:计算为使上述变更经济上合理,新增收账费用的上限(每年按360天计算)。
设新方案的收账费用为X万元,则(单位:万元):
X+53.4<80.6
X<27.2
故收账费用不能超过27.2万元
原年收账费用为5万元,新增收账费用上限=27.2-5=22.2(万元)
故采取新收账措施而增加的收账费用,不应超过22.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