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满足金融负债的定义。选项A预收的销货款属于向其他方交付商品,应确认为“合同负债”;选项B应确认为“预计负债”;选项D应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故选项A、B、D不属于金融负债,均当选。

该项金融资产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2024年确认的投资收益=现金股利30+处置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14-12)×200=430(万元)。
【提示】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原累计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不再结转至“投资收益”。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外,其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均应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选项B当选。只有是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才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选项C当选。

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手续费应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公允价值比例进行分配,并计入各自的入账价值,选项C当选。

2024年年末该资产的摊余成本=900×(1+10%)-1 000×6%=930(万元);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应贷记其他综合收益10万元,2024年年末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其公允价值940万元;企业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应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即视同该金融资产一直以摊余成本计量。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不影响其实际利率和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分的入账价值=80 000×5%×(P/A,9%,3)+80 000×(P/F,9%,3)=80 000×5%×2.5313+80 000×0.7722=71 901.2(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的入账价值=80 000-71 901.2=8 098.8(万元)。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确认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80 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8 098.8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80 000
其他权益工具 8 098.8
其中,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金额即其他权益工具8 098.8万元,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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