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满足金融负债的定义。选项A预收的销货款属于向其他方交付商品,应确认为“合同负债”;选项B应确认为“预计负债”;选项D应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故选项A、B、D不属于金融负债,均当选。

该优先股每隔5年重置利率,但最高不超过9%,考虑重置年限和利率增长幅度,A公司不构成间接义务,选项A不当选。股利推动机制,A公司可以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金融资产,选项B不当选。“因A公司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A公司必须按面值赎回该优先股”以及“如果A公司连续3年不分派优先股股利,投资者有权决定是否回售”这二者均属于或有结算条件,可能会导致该优先股分类为金融负债,但是“如果A公司连续3年不分派优先股股利,投资者有权决定是否回售”是以发行方是否发放股利为前提的或有结算条件,此时是以发行方的行为为前提确定或有结算条款是否执行的。因此根据持有者有回售优先股的决定权不能判断A公司有必须承担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赎回该优先股的义务,因此选项D不当选;而控股股东变更不受A公司的控制且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也并非不具有可能性,因此A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赎回优先股的义务,该工具应当划分为一项金融负债,选项C当选。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库存股,注销部分的面值与所注销库存股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股250
贷:银行存款250
借:股本1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0
盈余公积3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80
贷:库存股250
【提示】冲减资本公积时,仅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限额,不得冲减“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该项金融资产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2024年确认的投资收益=现金股利30+处置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14-12)×200=430(万元)。
【提示】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原累计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不再结转至“投资收益”。

(1)2024年1月1日,购入该债券时,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债权投资——成本3000
贷:债权投资——利息调整80
银行存款2920
(2)2024年年末计提利息,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2920×6%=175.2(万元),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债权投资——应计利息(3000×5%)150
——利息调整25.2(倒挤)
贷:投资收益175.2
借:银行存款150
贷:债权投资——应计利息150
(3)2024年年末计提减值准备:
2024年年末该债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前的摊余成本=2920+25.2=2945.2(万元);
2024年年末该债权投资应计提减值准备金额=2945.2-2200=745.2(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信用减值损失745.2
贷:债权投资减值准备745.2
2024年年末该债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为2200万元。

2023年10月10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600
贷:银行存款600
2023年12月31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6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0
甲公司2023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1500-(660-600)=1440(万元);当期应交所得税=1440×25%=36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660-600)×25%=15(万元);所得税费用=360+15=37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36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60
借:所得税费用1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15
2024年3月20日:
借:应收股利60
贷:投资收益60
2024年3月27日:
借:银行存款60
贷:应收股利60
2024年4月25日转让乙公司股票:
借:银行存款648
投资收益12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600
——公允价值变动60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15
贷:所得税费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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