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满足金融负债的定义。选项A预收的销货款属于向其他方交付商品,应确认为“合同负债”;选项B应确认为“预计负债”;选项D应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故选项A、B、D不属于金融负债,均当选。

投资收益=现金股利(8)=8(万元)。
【提示】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出售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时,以前期间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结转至留存收益,出售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手续费应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公允价值比例进行分配,并计入各自的入账价值,选项C当选。

(1)2024年1月4日取得该债券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债权投资——成本2000
——利息调整54.47
贷:银行存款2054.47
(2)2024年年末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120
贷:投资收益(2054.47×5%)102.72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调整17.28
2024年年末以公允价值调整“其他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金额=2047-(2054.47-17.28+120)=-110.19(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综合收益110.19
贷: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10.19
2025年1月1日收到利息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120
贷: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120
(3)2025年1月10日出售该债券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2049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10.19
贷:其他债权投资——成本2000
——利息调整37.19
投资收益122
借:投资收益110.19
贷:其他综合收益110.19

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分的入账价值=80 000×5%×(P/A,9%,3)+80 000×(P/F,9%,3)=80 000×5%×2.5313+80 000×0.7722=71 901.2(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的入账价值=80 000-71 901.2=8 098.8(万元)。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确认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80 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8 098.8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80 000
其他权益工具 8 098.8
其中,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金额即其他权益工具8 098.8万元,选项D当选。

①2024年1月1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
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40000×0.6499+40000×5%×3.8897=33775.4(万元)
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40000-33775.4=6224.6(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40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6224.6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40000
其他权益工具6224.6
②2024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费用时:
借:财务费用等(33775.4×9%)3039.79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 (40000×5%) 2000
——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3039.79-2000)1039.79
③2024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2000
贷:银行存款2000
转换的股份数=40000÷20=2000(万股),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40000
其他权益工具6224.6
贷:股本2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6224.6 -1039.79)5184.81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903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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