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吴某和李某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23年初,两人因感情不和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并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判决书于2023年2月1日生效。后李某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1)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法院将房屋判归李某所有,因此,李某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2)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本题中,房屋是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其所有权变动必须办理登记。张某虽然支付了购房款,但是其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对房屋不享有所有权。王某是善意第三人,且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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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3节 所有权(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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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甲、乙各按30%和70%的份额共有一艘货船,二人将该货船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丁。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按份共有人对其享有的份额有处分自由,故可自由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当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共有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即乙有优先购买权;(2)丙没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只有在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才有优先购买权,其他标的不适用,本题为租赁货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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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甲在上班途中遗失手机一部,被乙拾得。甲发布悬赏广告称,愿向归还手机者支付现金1000元作为酬谢。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选项A:拾得人享有费用返还请求权,在遗失人发出悬赏广告时,归还遗失物的拾得人还享有悬赏广告所允诺的报酬请求权;(2)选项B:丙直接从乙手中购买手机(而非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无权要求甲支付购买手机的费用;(3)选项CD: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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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2024年3月2日,甲将其生产的一批价值30万元的设备寄存于乙的仓库,寄存期至2024年4月30日。3月9日,乙向丙谎称该批设备属于自己,以市场价格将该批设备卖给善意的丙;次日,丙全额付款并取走设备。3月16日,丙将该批设备以40万元的价格卖给丁。3月20日,丙交付设备,丁向丙付款。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丙取得了设备的所有权。 根据法律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题中,乙为无权处分人,丙为善意第三人,以合理价格受让,且标的物已交付,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丙可以取得设备的所有权。
[要求2]
答案解析:
甲无权要求丁返还设备。根据法律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丙已善意取得该设备,丙将设备卖给丁属于有权处分,设备已经交付,丁基于交付取得设备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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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共有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选项A不当选;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选项B不当选;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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