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达到合并后应该以应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450×(15%+45%)=270(万元)。
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2021年年初: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30
贷:银行存款30
2021年5月: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270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30
银行存款120
资本公积120
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原股权账面价值加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纯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纯生公司)为上市公司,2020年至2021年发生下列交易或事项:
(1)2020年7月1日,纯生公司以银行存款1800万元自非关联方处取得了乙公司20%的股权,并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均为8000万元。
(2)2020年10月1日乙公司持有的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下降220万元。
(3)2020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1600万元(假定乙公司每月的利润均衡),本年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4)2021年1月1日,纯生公司另支付银行存款4200万元,自另一非关联方处取得乙公司40%股权,并取得对乙公司的控制权。购买日,纯生公司原持有的对乙公司的20%的股权公允价值为2100万元。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8500万元。
假设纯生公司购买乙公司20%股权和后续购买40%的股权的交易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以上交易的相关手续均于当日完成。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取得C公司20%的股权: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800
贷:银行存款1800
长期股权初始投资成本1800万元大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600万元(8000×20%),因此差额作为商誉体现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乙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减少了220万元,纯生公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20×20%=44(万元)
借:其他综合收益44
贷: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44
乙公司下半年实现净利润=1600/2=800(万元),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并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800×20%=16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60
贷:投资收益160
合并日纯生公司原持有股权的账面价值为1916万元,本次投资应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为4200万元;
因此初始投资成本=1916+4200=61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