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选项A)
(2)有《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C)
②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④借用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D)
⑤未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⑥未按规定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⑦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⑧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选项B)
综上所述,选项A、B、C、D属于不得领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当选。选项E不属于不得领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不当选。



关于发票的说法,正确的有( )。


下列经营项目在开具发票时,备注栏须注明经营业务的有( )。
备注栏注明经营业务的发票开具:
(1)提供建筑服务(选项A);
(2)销售不动产(选项B);
(3)出租不动产(选项D);
(4)货物运输服务;
(5)单用途卡或多用途卡结算销售款;
(6)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选项E);
(7)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
(8)差额征税开具的发票:“差额征税“;
(9)异地代开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或建筑服务发票:YD;
(10)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可以比照个人保险代理人向统一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发票的备注栏备注相应的汇总代开字样。
综上所述,选项A、B、D、E属于备注栏须注明经营业务的发票,当选。选项C不属于备注栏须注明经营业务的发票,不当选。
下列业务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写“不征税”的是( )。
收取款项未发生销售行为开具的发票,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
(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选项A)
(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4)通行费电子发票的不征税发票。
即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5)建筑服务预收款。
(6)不征税自来水。
(7)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
(8)代收印花税、代收车船税、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和有奖发票奖金支付等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