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折扣额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甲公司当月的销项税额=500×600×13%=39000(元)。




国内甲软件开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5年3月销售自行研发软件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000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2340元;收到公司研发人员出差的航空电子行程单合计5000元(其中机场建设费500元)。该公司本月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为( )元。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增值税应纳税额=200000×13%-2340-(5000-500)÷(1+9%)×9%=23288.44(元);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200000×3%=6000(元);
即征即退的增值税=23288.44-6000=17288.44(元)。

北京的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5年3月员工报销差旅费,取得票据明细:北京到长沙的一等座高铁票金额合计4500元;北京到成都的电子客票行程单合计3200元,其中机场建设费200元,燃油附加费240元;北京到香港的电子行程单金额合计11000元(上述票据均注明员工身份信息);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住宿费金额1000元,普通发票注明餐费金额600元。则当月甲公司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元。
北京到长沙的高铁票允许抵扣进项税=4500÷(1+9%)×9%=371.56(元);
北京到成都的机票允许抵扣进项税=(3200-200)÷(1+9%)×9%=247.71(元);
北京到香港的机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住宿费允许抵扣进项税=1000×6%=60(元);
餐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则当月甲公司允许抵扣的进项税=371.56+247.71+60=679.27(元)。

某金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1)1日~24日,零售纯金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90万元,包装费5万元;零售玉石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13万元,其中包装费6万元。
(2)25日,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零售A款纯金首饰,实际收取含税价款50万元,同款新纯金首饰零售价为含税70万元。
(3)27日,接受客户委托加工B款金项链20条,收取含税加工费1万元,无同类金项链销售价格。原材料成本20万元,当月加工完成并交付委托人。
(4)30日,将新设计的C款金项链发放给优秀员工作为奖励。该批金项链耗用黄金500克,不含税购进价格700元/克,无同款金项链售价。
已知: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成本利润率为6%,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5%,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业务(2)增值税销项税额=50÷(1+13%)×13%=5.75(万元)。
业务(3)增值税销项税额=1÷(1+13%)×13%=0.12(万元)。
业务(4)增值税销项税额=500×700÷10000×(1+6%)÷(1-5%)×13%=5.08(万元)。
2024年12月增值税销项税额=(90+5+113)÷(1+13%)×13%+5.75+0.12+5.08=34.8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