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机关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1)开立银行账户;(选项A)
(2)领用发票。(选项C)
综上所述,选项A、C属于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的情形,当选。选项B、D、E不属于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的情形,不当选。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停业期不得超过( )。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可免于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得情形有( )。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于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选项A)
(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没有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的。(选项B)
综上所述,选项A、B属于申请简易注销的情形,当选。选项C、D、E不属于申请简易注销的情形,不当选。

下列直接判定为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 )。
直接判定为异常增值税凭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1)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A)
(2)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B)
(3)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C)
(4)经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选项E)
(5)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①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②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综上所述,选项A、B、C、E属于直接判定为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情形,当选。选项D不属于直接判定为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情形,不当选。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中的五证不包括( )。

“一照一码”“两证整合”以外的纳税人因解散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应在( )个工作日内办结。
选项D,“一照一码”“两证整合”以外的纳税人因解散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应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