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1)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
(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
(4)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
(5)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选项A)
(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选项A,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并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选项B,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选项C,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选项A,行政许可听证程序的启动包括行政机关依法主动举行听证和依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举行听证,行政机关对此并不享有自由裁量权。
选项B,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案卷排他性制度)。
选项C,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选项D,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7日前”通知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有关听证时间、地点,必要时予以公告。
选项E,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选项C、E,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以及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法律、行政法规”(不包括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选项D,行政机关不能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