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B,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选项C,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纳税;
选项D,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属于建筑服务,税率为9%;
选项E,自2020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但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纳的增值税=4.4÷(1+3%)×3%=0.128(万元)。
【易错点提示】该项业务只有放弃减税才能开专票,题目中甲企业开具了专票,就说明其放弃了减税。

选项C,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适用5%征收率;
选项D,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由出租方适用零税率。

某建筑施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5年3月收入项目如下:平整土地收入1090万元,塔吊出租收入56.5万元,建筑物外墙清理修复收入76.3万元。上述收入均含增值税。该企业当月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建筑施工企业平整土地、建筑物外墙清理修复,均属于建筑服务,取得的收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塔吊出租,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取得的收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
平整土地的销项税额=1090÷(1+9%)×9%=90(万元);
吊塔出租的销项税额=56.5÷(1+13%)×13%=6.5(万元);
建筑物外墙清理修复的销项税额=76.3÷(1+9%)×9%=6.3(万元);
该企业当月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90+6.5+6.3=102.8(万元)。

阳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对全市污水进行专业化处理,协议约定生产的再生水归阳光公司。2024年12月阳光公司将生产的再生水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50万元,当月取得地方政府部门按协议支付的污水处理费含税5.3万元,阳光公司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属于销售货物。
本题中阳光公司为受托方,题中明确“再生水归阳光公司”,因此阳光公司取得的污水处理费含税5.3万元,按照“专业技术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销售再生水取得不含税收入50万元,按照“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阳光公司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50×13%+5.3÷(1+6%)×6%=6.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