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点拨】固定资产提尾不提头,无形资产提头不提尾。
【知识点拓展】
固定资产折旧范围: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规定单独作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4)改扩建期间的固定资产(即已转入在建工程的固定资产)。
[注意]在确定计提折旧的范围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当月不提,下月开提;当月减少,当月照提,下月停提。(“提尾不提头”)
(2)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接受方应按合同约定金额(不公允的除外)与增值税进项税额作为实收资本。即甲公司实收资本增加=120 000×(1+13%)=135 600(元)。
【知识点拓展】
1.接受现金资产投资的账务处理:
(1)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投资额)
贷:实收资本(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实际收到的金额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2)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投资额)
贷:股本(股票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实际收到的投资额超过面值的部分)
2.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的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合同或协议约定投资者在注册资本中享有的份额)
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差额)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中,不计入资产减值损失;所以甲公司2022年3月份应该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10+5=15(万元)。
【知识点拓展】
1.“累计摊销”科目核算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该科目属于“无形资产”的调整科目(备抵科目)。该科目所对应账户的贷方登记企业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借方登记处置无形资产转出的累计摊销,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额。
2.无形资产的摊销
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企业应当按月进行摊销,自可供使用(即达到预定用途)当月起开始摊销,处置当月停止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无法确定预期消耗方式)”“生产总量法”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通常将其残值视为零。
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消耗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基本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管理用)
其他业务成本(出租)
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生产产品)
贷:累计摊销
下列各项中,不能通过“财务费用”科目核算的是( )。
选项A,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计入销售费用;选项B、C、D可以通过“财务费用”科目核算。
【知识点拓展】
期间费用:企业日常活动发生的不能计入特定核算对象的成本,而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1.销售费用:
2.管理费用:
3.财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