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应计提的利息金额=200 000×6%÷12=1 000(元),企业借款利息不采用预提方式,利息在到期还本付息时直接确认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本题中企业9月1日借款,11月1日偿还借款本息,共计提2个月的利息,财务费用=1 000+1 000=2 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短期借款 200 000
财务费用 2 000
贷:银行存款 202 000
【知识点回顾】
短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但是数额不大的,可以不采用预提的方法,而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知识点拓展】
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或者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数额不大的可以不采用预提的方法,而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短期借款利息在预提或实际支付时不应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而是通过"应付利息"或"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核算。
【知识点拓展】
短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相关会计分录:
(1)借入时:
借:银行存款 350
贷:短期借款 350
(2)按月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1.75(350×6%÷12)
贷:应付利息 1.75
(3)到期偿还本息时:
借:短期借款 350
应付利息 3.5(1.75+1.75)
财务费用 1.75
贷:银行存款 355.25
【知识点拓展】
短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每月应计提的利息金额=1 200 000×4%÷12=4 000(元),1月和2月需要计提利息,最后3月末,不用计提利息,直接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利息 8 000 (1月、2月)
财务费用 4 000(3月当月)
贷:银行存款 12 000
【知识点回顾】
短期借款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