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业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至到期日不得超过1年。
【知识点拓展】
电子商业汇票是出票人依托上海票据交易所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选项A,票据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以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知识点拓展】
保证的记载事项:
选项A,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委托其开户银行付款的委付票据,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承担付款义务,出票人在支票不获付款时,承担票据责任。因此支票的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付款人(出票人的开户银行)不承担票据责任,由出票人承担票据责任。选项B,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者不获付款时应承担票据责任。选项C,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选项D,商业汇票的承兑人因承兑而承担付款义务。
【知识点拓展】
票据责任人:
选项C,单位签发支票向其开户银行支取现金时,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知识点拓展】
支票
选项C、D,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知识点拓展】
汇兑
委托收款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
【知识点拓展】
委托收款付款
①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②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
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