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尚不构成犯罪的,会计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知识点拓展】
会计工作的禁入规定
①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②因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③会计人员具有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一般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对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的个人,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知识点拓展】
会计法律责任
(1)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单位责令整改,罚款3000元-5万;个人2000元-2万。记忆口诀:违法的人都挺“2”,单位也就“隔三差五”的事儿,自己5年干不了会计,犯了罪还得坐牢。
(2)伪造变造、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资料:单位5000元-10万;个人3000元-5万。记忆口诀:单位“一五一十”、个人“隔三差五”。
(3)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及人员从事会计违法行为:5000元-5万。
选项A,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3 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 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知识点拓展】会计法律责任
(1)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单位责令整改,罚款3000元-5万;个人2000元-2万。记忆口诀:违法的人都挺“2”,单位也就“隔三差五”的事儿,自己5年干不了会计,犯了罪还得坐牢。
(2)伪造变造、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资料:单位5000元-10万;个人3000元-5万。记忆口诀:单位“一五一十”、个人“隔三差五”。
(3)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及人员从事会计违法行为:5000元-5万。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知识点拓展】
会计法律责任
(1)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单位责令整改,罚款3000元-5万;个人2000元-2万。记忆口诀:违法的人都挺“2”,单位也就“隔三差五”的事儿,自己5年干不了会计,犯了罪还得坐牢。
(2)伪造变造、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资料:单位5000元-10万;个人3000元-5万。记忆口诀:单位“一五一十”、个人“隔三差五”。
(3)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及人员从事会计违法行为:5000元-5万。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选项A、B、C均属于违法行为。选项D,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拒绝接收的做法不属于违法行为。
【知识点拓展】
会计违法行为的大致种类
1.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2.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以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3.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资料。
4.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及人员从事会计违法行为。
5.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
6.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职务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