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有盈余(即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正数),在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的年初未分配利润;如果以前年度有亏损(即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数),应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再提取盈余公积。
【知识点拓展】
(1)提取基数
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若有的话)
(2)提取比例(公司制企业)
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10%(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任意盈余公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
(3)盈余公积的用途
①弥补亏损、②转增资本、③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将项目结余转入财政拨款结余时:
借:财政拨款结转——累计结转 65 000
贷: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转入 65 000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企业无力支付票款,应将应付票据账面余额转作短期借款。( )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如企业无力支付票款,应将应付票据的账面余额转作短期借款,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知识点拓展】
应付票据的基本账务处理如下:
1.开出商业汇票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服务。
借:原材料/在途物资/材料采购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票据
2.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
借:财务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到期偿还应付票据。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4.商业汇票到期,若企业无力支付票款。
(1)商业承兑汇票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账款
(2)银行承兑汇票
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合同取得成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合同发生的、预计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科目核算企业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所发生的、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包括持续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知识点拓展】
1.合同取得成本: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2.合同履约成本:
企业为履行合同可能会发生各种成本,企业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应当对这些成本进行分析,若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包括持续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6月30日,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 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0万元,当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具的面值为1 130万元的商业汇票一张。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600万元,该项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并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则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甲公司应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票据 1 130
贷:主营业务收入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600
贷:库存商品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