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本公司股票时:
借:库存股 3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3 000 000(1 000 000×3)
注销本公司股票时:
借:股本 1 000 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 500 000
盈余公积 500 000
贷:库存股 3 000 000
【知识点拓展】
实收资本(或股本)减少的相关账务处理:
1.非股份有限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进行减资
借:实收资本
贷:银行存款等
2.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票
回购股票时:
借:库存股(每股回购价格×回购股数)
贷:银行存款等
注销库存股(溢价回购):
借: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库存股
注销库存股(折价回购):
借:股本
贷:库存股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实收资本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贷增借减,选项A,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实收资本增加:
借:资本公积
贷:实收资本
选项B,对外债券投资,不影响实收资本: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资产类科目)
贷:银行存款
选项C,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实收资本增加:
借: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
选项D,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格与账面价值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不影响实收资本。
【知识点拓展】
1.实收资本(或股本)增加的情况及相关账务处理:
(1)接受投资者追加投资:
借:银行存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
(2)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借:资本公积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借: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2.实收资本(或股本)减少的情况及相关账务处理:
(1)非股份有限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进行减资:
借:实收资本
贷:银行存款等
(2)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票:
回购股票时:
借:库存股(每股回购价格×回购股数)
贷:银行存款等
注销库存股(溢价回购)
借: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库存股
注销库存股(折价回购)
借:股本
贷:库存股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企业接受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时,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认资产的价值和在注册资本中应享有的份额,并将其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但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知识点拓展】
企业接受投资的账务处理:
1.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1)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投资额)
贷:实收资本(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实际收到的金额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2)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投资额)
贷:股本(股票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实际收到的投资额超过面值的部分)
2.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合同或协议约定投资者在注册资本中享有的份额)
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差额)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属于所有者权益内部一增一减,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不变。
【知识点拓展】
实收资本(或股本)增加的情况及相关账务处理:
1.接受投资者追加投资:
借:银行存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
2.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借:资本公积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借: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记入“实收资本”科目;超过部分记入”资本公积“科目。
实收资本=250×20%=50(万元);资本公积=100-50=50(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实收资本 50
资本公积 50
【知识点拓展】
接受投资者追加投资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