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中,不计入资产减值损失;所以甲公司2022年3月份应该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10+5=15(万元)。
【知识点拓展】
1.“累计摊销”科目核算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该科目属于“无形资产”的调整科目(备抵科目)。该科目所对应账户的贷方登记企业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借方登记处置无形资产转出的累计摊销,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额。
2.无形资产的摊销
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企业应当按月进行摊销,自可供使用(即达到预定用途)当月起开始摊销,处置当月停止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无法确定预期消耗方式)”“生产总量法”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通常将其残值视为零。
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消耗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基本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管理用)
其他业务成本(出租)
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生产产品)
贷:累计摊销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应将材料费用(选项C)、加工费(选项D)、运输费(选项B)以及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选项A)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知识点拓展】
建造时领用的原材料按照材料的成本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中核算,选项D错误。
【夺分锦囊】
1.自营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当月不提,下月开提;当月减少,当月照提,下月停提。(“提尾不提头”)
长期借款的利息分不同情况可能计入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
【知识点拓展】
发生长期借款利息:
(1)属于筹建期间的: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利息(分期付息)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分期付息)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3)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①在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借: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利息(分期付息)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②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分期付息)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某企业2023年年度利润总额为6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45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为25万元,年末数为1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为20万元,年末数为35万元;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2023年年末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应为( )万元。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当期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450×25%=112.5(万元);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35-20)-(10-25)=30(万元);则该企业2023年年末确认的所得税费用=112.5+30=14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