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托儿补助费(3)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4)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知识点拓展】
工资、薪金所得
不计入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口诀:独有(独生子女)公务员(公务员各类补贴)托儿(托儿补助费)出差(差旅费津贴)吃午餐(误餐补助)不交个税。
选项A,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选项B,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选项C,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选项D,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知识点拓展】
个人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选项B、D,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选项A、C,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知识点拓展】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vs财产租赁所得vs财产转让所得:
选项A、B,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1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选项C、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属于非居民个人。
【知识点拓展】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知识点拓展】
劳务报酬所得需注意:
①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③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为收入额,再减去收入额 25% 的展业成本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④演员“走穴”演出取得的报酬,教师自行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等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或“经营所得”。
中国公民刘女士为甲大学的大学教授,同时为乙公司(非上市公司)的股东,2021年12月取得的收入如下:
(1)取得当月工资收入5 000元,托儿补助费600元、住房补贴1 000元、差旅费津贴200元;
(2)取得乙公司为其购买的价值100万元的小轿车一辆,该车所有权登记在刘女士名下;
(3)取得其月初购入的A上市公司股票红利0.1万元(该股票于本月20号转让);
(4)将持有的B上市公司股票(非限售股)转让,转让净收入2万元;
(5)购买彩票中奖5万元,发生领奖交通费0.2万元,餐费0.1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选项B、D,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工资、薪金所得
不计入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口诀:独有(独生子女)公务员(公务员各类补贴)托儿(托儿补助费)出差(差旅费津贴)吃午餐(误餐补助)不交个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中国公民刘女士为乙公司(非上市公司)的股东,取得乙公司为其购买的价值100万元的小轿车,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下列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实质重于形式 )
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个人;
个人向企业借款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个人,且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
①上述“个人”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时,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②上述“个人”为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时,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税;
③上述“个人”为企业其他成员时,按照“综合所得”项目征税。
选项A、B,对个人持有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而取得的股息红利,持股期限在1个月(含1个月)以内的,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选项C、D,对境内上市公司股票(非限售股)转让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全额(不得扣除领奖支出)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刘女士购买彩票中奖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20%=1(万元)。
【知识点拓展】
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