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保险金或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B,国债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D,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
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1)综合所得;(2)经营所得。选项A、D,适用比例税率。
【知识点拓展】
个人所得税税率
1.综合所得
(1)预扣预缴
①工资薪金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②劳务报酬所得: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③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比例税率。
(2)年终汇算清缴: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2.分类所得:
①经营所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20%比例税率。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知识点拓展】
稿酬所得
[提示]除报社、杂志社的记者、编辑外,其他人出版、发表作品都按稿酬所得计税。
计算“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从每次收入额中减除的项目仅限于(转租除外):(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2)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3)法定扣除项目(800元或20%)。
【知识点拓展】
财产租赁所得费用扣除:
(1)扣除准予扣除的税费 ( 包括:出租房屋时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房产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但不包括: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原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均可扣除 );
(2)若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修缮费用同样准予在税前扣除,但以每月800元为限,多出部分在以后月份扣除;
(3) ①每次“净”收入不超过 4 000 元的,减除费用 800 元; ②每次“净”收入超过 4 000 元的,减除费用 20%
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托儿补助费(3)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4)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知识点拓展】
工资、薪金所得
不计入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口诀:独有(独生子女)公务员(公务员各类补贴)托儿(托儿补助费)出差(差旅费津贴)吃午餐(误餐补助)不交个税。
选项A、B、D,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C,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员工的补助、津贴,其实质并非真正的误餐补助,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工资、薪金所得
不计入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口诀:独有(独生子女)公务员(公务员各类补贴)托儿(托儿补助费)出差(差旅费津贴)吃午餐(误餐补助)不交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