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
(1)该生产线的账面价值=200+300+500=1 000(万元)
(2)可收回金额=600(万元)
(3)生产线应当确认减值损失=1 000-600=400(万元)
(4)机器A确认减值损失=200-150=50(万元)
注意:按照分摊比例,机器A应当分摊减值损失=400×200/1 000=80(万元);分摊后的账面价值=200-80=120(万元);但由于机器A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50万元,因此机器A最多只能确认减值损失=200-150=50(万元),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30万元(80万元-50万元),应当在机器B和机器C之间进行再分摊。
(5)机器B确认减值损失=(400-50)×300/(300+500)=131.25(万元)
(6)机器C确认减值损失=(400-50)×500/(300+500)=218.75(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4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机器A50
——机器B131.25
——机器C218.75
(7)分摊的减值损失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1 000-400=600(万元)
分摊的减值损失后的机器A账面价值=200-50=150(万元)
分摊的减值损失后的机器B账面价值=300-131.25=168.75(万元)
分摊的减值损失后的机器C账面价值=500-218.75=281.25(万元)
A、B、C资产组的使用寿命分别为15年、10年、5年,即使用寿命的权重比值为3:2:1,那么,按此比值将总部资产分摊至各资产组:
A资产组应分摊的总部资产的价值=200×100×3/(100×3+200×2+300)=60(万元)
B资产组应分摊的总部资产的价值=200×200×2/(100×3+200×2+300)=80(万元)
C资产组应分摊的总部资产的价值=200×300×1/(100×3+200×2+300)=60(万元)
A资产组分摊后的账面价值=100+60=160(万元);
B资产组分摊后的账面价值=200+80=280(万元);
C资产组分摊后的账面价值=300+60=360(万元)。
资产组A、B、C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分别为90万元、180万元、250万元,
所以:
A资产发生减值的金额=160-90=70(万元);
B资产发生减值的金额=280-180=100(万元);
C资产发生减值的金额=360-250=110(万元);
总部资产应计提的减值=70×60/(60+100)+100×80/(80+200)+110×60/(60+300)=73.15(万元)。
纯生公司在2023年年初以410万元的价格收购B公司60%的股权,能够控制B公司,此前纯生公司与B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在购买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600万元,账面价值为450万元。假定B公司所有资产被认定为一个资产组。B公司2023年末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550万元。资产组(B公司)在2023年年末的可回收金额是420万元。则2023年年末纯生公司合并报表上应该确认的资产组(B公司)减值金额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