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力由控制转为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应由成本法核算改为权益法。
注意:需要明确的是对被投资单位拥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采用成本法核算。


按照新的持股比例(40%)确认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2700×40%=1080(万元)
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3000×20%/60%=1000(万元);
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1080万元)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1000万元)之间的差额80万元应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80
贷:投资收益80
注意:视同将20%出售了,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000万元,获得的利益为1080万元,故盈利80万元。
对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000
贷:盈余公积80(2 000×40%×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20(2 000×40%×90%)
投资收益200(500×40%)
调整后即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000+80+1000=4080(万元)。
综上分析,选项D错误。

本题属于成本法因处置部分投资转为金融资产的情况,应在丧失控制权日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因处置持有乙公司部分股权,对甲公司2024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8100-8000×90%)(90%股权的处置损益)+(900-8000×10%)(剩余10%股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1 000(万元)。
参考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8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7200(8000×90%)
投资收益900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900
贷:长期股权投资800(8000×10%)
投资收益100
简便算法为:对甲公司2024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8100(出售部分所得价款)+900(剩余部分公允价值)-8000(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000(万元)。

处置之后要按照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调整之后的金额=2800×30%/70%+(4500×30%-2800×30%/70%)+800×30%+200×30%=1650(万元)。
取得股权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2800
贷:银行存款280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2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1600(2800/70%×40%)
投资收益400
剩余股权追溯调整:
①初始成本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50(4500×30%-2800/70%×30%)
贷:盈余公积1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35
②对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40(800×30%)
贷:盈余公积24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16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60(200×30%)
贷:其他综合收益60
剩余股权调整之后的账面价值=2 800-1 600+150+240+60=1650(万元)
注意:①2800对应的是B公司70%的股权的金额,所以要先用2800/70%来计算出100%股权对应的金额,再用这个金额乘以30%,这样计算得出的才是剩余的30%的股权对应的金额。
②对于丧失控制权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是不需要予以考虑的,也就是如果是处置当日的增值,不再调整。因为减资导致成本法变换为权益法的,追溯调整思路:减资后的持股比例应视同初始取得之后一直按权益法进行计量,按照原投资时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与原账面值之间的差额进行调整。后续的调整也是以原投资时点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持续计量的,与出售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无关。

对合营企业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非合营方)对该合营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规定核算其对该合营企业的投资。

本题属于多次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的情况,由于原股权是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将按照该准则确定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全部转入留存收益。
因此A公司2024年个别报表中因B公司股权投资影响损益的金额=2 000-1 500=5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2000
贷: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500
资产处置损益500
借:长期股权投资130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100
——公允价值变动10
盈余公积2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8
借:其他综合收益10
贷:盈余公积1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