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应确认的损益金额=1000(出售部分股权公允价值)+333.3(剩余部分股权的公允价值)-1250(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00(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283.3(万元)。
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600(800×75%)
——损益调整187.5(250×75%)
——其他权益变动150(200×75%)
投资收益62.5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333.3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200(800×25%)
——损益调整62.5(250×25%)
——其他权益变动50(200×25%)
投资收益20.8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00
贷:投资收益200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且不构成业务的,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不应当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该参与方应享有的部分,应视为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进行抵销处理。
按照新的持股比例(40%)确认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2700×40%=1080(万元)
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3000×20%/60%=1000(万元);
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1080万元)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1000万元)之间的差额80万元应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80
贷:投资收益80
注意:视同将20%出售了,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000万元,获得的利益为1080万元,故盈利80万元。
对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000
贷:盈余公积80(2 000×40%×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20(2 000×40%×90%)
投资收益200(500×40%)
调整后即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000+80+1000=4080(万元)。
综上分析,选项D错误。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增资转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原股权在当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确定初始投资成本之后,再与按照新持股比例确认的应享有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比较,考虑是否调整入账价值。本题初始投资成本=350+850=1200(万元),按新的持股比例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7 000×20%=1400(万元),前者小于后者,因此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为1400万元。
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200
其他综合收益50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250
——公允价值变动50
盈余公积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90
银行存款850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200
贷:营业外收入200
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于2023年3月26日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决议,同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并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将首次公开募股(IPO)价格定为每股6元。与本次公开发行A股相关的文件、合同已签署,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改、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均已办妥。2023年10月10日,甲公司的上市申请获批。甲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承销费、保荐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共计100万元,另发生广告费、路演费300万元。为提高市场占有率及实现多元化经营,甲公司在2024至2026年进行了一系列投资和资本运作。
(1)甲公司于2024年3月2日与乙公司的控股股东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①以乙公司2024年3月1日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为基础,甲公司定向增发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给丙公司,丙公司以其所持有乙公司80%的股权作为支付对价。②甲公司定向增发的普通股股数以协议公告前一段合理时间内公司普通股股票的加权平均股价每股15.40元为基础计算确定。③丙公司取得甲公司定向增发的股份当日即撤出其原派驻乙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甲公司对乙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
(2)上述协议经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后,具体执行情况如下:①经评估确定,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于2024年3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9625万元。②经相关部门批准,甲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向丙公司定向增发500万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并于当日办理了股权登记手续。丙公司拥有甲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8.33%。2024年5月31日甲公司普通股收盘价为每股16.60元。③甲公司为定向增发普通股股票,支付佣金和手续费100万元;对乙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发生评估费用6万元。相关款项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④甲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向丙公司定向发行普通股股票后,即对乙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改组后乙公司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甲公司派出6名,其他股东派出1名,其余2名为独立董事。乙公司章程规定,其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须由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⑤2024年5月31日,以2024年3月1日评估确认的资产、负债价值为基础,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6 0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同)。
(3)2024年、2025年、2026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4)2025年4月1日,乙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2000万元,并于月底实际发放。
(5)2025年6月30日,甲公司以其持有的乙公司部分股权换取了丁公司10%的股权。甲公司换出股权的公允价值为490万元,占其所持有的乙公司股权的5%。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丁公司当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假定丁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等)。甲公司对丁公司没有重大影响,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2025年丁公司实现净利润600万元,无其他影响所有者权益的事项。2025年12月31日,该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650万元。2026年1月1日,甲公司又从丁公司的另一投资者处取得丁公司20%的股份,实际支付价款1300万元。此次购买完成后,持股比例达到30%,对丁公司有重大影响,改用权益法核算此项投资。2026年1月1日丁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200万元,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仍为650万元。2026年丁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2026年末丁公司因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而最终增加其他综合收益200万元。2026年乙公司未分配现金股利。
(6)其他有关资料如下:①甲公司与丙公司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合并前后甲公司与乙公司未发生任何交易。甲公司与乙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②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③除给定情况外,假定涉及的有关资产均未发生减值,相关交易或事项均为公允交易,且均具有重要性。④甲公司拟长期持有乙公司和丁公司的股权,没有计划出售。⑤各公司均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⑥各公司实现的利润均衡发生。
该项交易对甲公司2024年度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金额=-6(万元);
对资本公积的影响金额=16.6×500-500-100=7700(万元)。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16.6×500)8300
贷:股本5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7800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0
管理费用6
贷:银行存款106
②2025年4月1日,乙公司宣告分配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1600
贷:投资收益1600
月末收到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1600
贷:应收股利1600
③2025年6月30日,交换股权时: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丁公司49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8300×5%)415
投资收益75
2025年末: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丁公司160
贷:其他综合收益160
④2026年1月1日,追加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丁公司(投资成本)1950
贷:银行存款13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丁公司650
借:其他综合收益(650-490)160
贷:盈余公积16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44
⑤2026年末:
借:长期股权投资——丁公司(损益调整)(1000×30%)300
贷:投资收益300
借:长期股权投资——丁公司(其他综合收益)(200×30%)60
贷:其他综合收益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