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是能够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唯一组合,当且仅当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一致同意时,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决策方能表决通过。因此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权。其中甲、乙、丙公司属于合营方;丁公司属于非合营方。
非同一控制下多次交易实现企业合并的情况,原投资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其初始投资成本等于原股权在购买日的账面价值,加上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原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1 000+200×30%=1 060(万元),新支付对价公允价值=1 200(万元),因此A公司再次投资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1 060+1 200=2 260(万元)。
参考分录:
2023年1月1日取得权益法下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000
贷:银行存款1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60
贷:投资收益60
2024年新增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1200
贷:库存现金1200
借:长期股权投资106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000
——损益调整60
【注意】如果要求计算合并报表的合并成本,那么才需要用原股权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加上新支付对价公允价值。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且不构成业务的,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不应当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该参与方应享有的部分,应视为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进行抵销处理。
按照新的持股比例(40%)确认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2700×40%=1080(万元)
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3000×20%/60%=1000(万元);
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1080万元)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1000万元)之间的差额80万元应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80
贷:投资收益80
注意:视同将20%出售了,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000万元,获得的利益为1080万元,故盈利80万元。
对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000
贷:盈余公积80(2 000×40%×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20(2 000×40%×90%)
投资收益200(500×40%)
调整后即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000+80+1000=4080(万元)。
综上分析,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