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处置投资前后均应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不应改为成本法;选项C,应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
非同一控制下多次交易实现企业合并的情况,原投资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其初始投资成本等于原股权在购买日的账面价值,加上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原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1 000+200×30%=1 060(万元),新支付对价公允价值=1 200(万元),因此A公司再次投资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1 060+1 200=2 260(万元)。
参考分录:
2023年1月1日取得权益法下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000
贷:银行存款1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60
贷:投资收益60
2024年新增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1200
贷:库存现金1200
借:长期股权投资106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000
——损益调整60
【注意】如果要求计算合并报表的合并成本,那么才需要用原股权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加上新支付对价公允价值。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且不构成业务的,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不应当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该参与方应享有的部分,应视为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进行抵销处理。
处置之后要按照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调整之后的金额=2800×30%/70%+(4500×30%-2800×30%/70%)+800×30%+200×30%=1650(万元)。
取得股权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2800
贷:银行存款280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2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1600(2800/70%×40%)
投资收益400
剩余股权追溯调整:
①初始成本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50(4500×30%-2800/70%×30%)
贷:盈余公积1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35
②对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40(800×30%)
贷:盈余公积24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16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60(200×30%)
贷:其他综合收益60
剩余股权调整之后的账面价值=2 800-1 600+150+240+60=1650(万元)
注意:①2800对应的是B公司70%的股权的金额,所以要先用2800/70%来计算出100%股权对应的金额,再用这个金额乘以30%,这样计算得出的才是剩余的30%的股权对应的金额。
②对于丧失控制权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是不需要予以考虑的,也就是如果是处置当日的增值,不再调整。因为减资导致成本法变换为权益法的,追溯调整思路:减资后的持股比例应视同初始取得之后一直按权益法进行计量,按照原投资时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与原账面值之间的差额进行调整。后续的调整也是以原投资时点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持续计量的,与出售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无关。
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是能够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唯一组合,当且仅当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一致同意时,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决策方能表决通过。因此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权。其中甲、乙、丙公司属于合营方;丁公司属于非合营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