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末账面价值=490-(490-10)/20×3=418(万元),大于可收回金额,应确认减值准备=418-340=78(万元),减值后账面价值=340(万元);2023年处置前账面价值=340-340/17/2=330(万元),因此应确认处置损益=380-330=50(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330
累计折旧82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8
贷:固定资产490
借:银行存款380
贷:固定资产清理330
资产处置损益50
除与存货的生产和加工相关的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按照存货成本确定原则进行处理外,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专设的销售机构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费用化后续支出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在发生时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是符合资本化条件,则按照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处理,即:固定资产先转入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计入在建工程,完工后,再转入固定资产。 选项B,生产部门的设备维修等支出计入产品成本,即计入制造费用或生产成本等;选项D,直接计入销售费用。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存货和机器设备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2020年至2024年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业务资料如下:
(1)2020年12月1日,甲公司购入一条需要安装的生产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生产线价款为3 000万元,增值税额为390万元;发生保险费和运输费40万元(不考虑其增值税),外聘专业人员服务费30万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
(2)2020年12月1日,甲公司开始以自营方式安装该生产线。安装期间领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该产品的成本为200万元,市场价格为250万元;发生安装工人工资6万元,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领用的该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万元。
(3)2020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当日投入使用。该生产线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15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4)2022年12月31日,因替代产品的出现,该生产线出现减值迹象。2022年末该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 350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 500万元。减值后的使用年限与折旧方法、净残值保持不变。
(5)2024年6月30日,甲公司将该生产线出售给乙公司,售价为1 200万元(不含增值税),相关款项已收存银行;在处置过程中,发生清理费用6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固定资产入账价值=3 000+40+30+(200-20)+6=3 256(万元)
①支付设备价款、保险费、运输费以及外聘专业人员服务费:
借:在建工程3 070(3 000+40+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90
贷:银行存款3460
②领用自产产品:
借:在建工程180
存货跌价准备20
贷:库存商品200
③计提安装工人薪酬:
借:在建工程6
贷:应付职工薪酬6
④设备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3 256(3 070+180+6)
贷:在建工程3 256
2021年计提折旧额=(3 256-150)/10=310.6(万元);
2022年计提折旧额=(3 256-150)/10=310.6(万元);
2022年末计提减值前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3 256-310.6×2=2 634.8(万元);
甲公司持有该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 350万元,小于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1 500万元,因此2022年末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1 500(万元)。
因此,甲公司对该固定资产应该计提的减值准备=2 634.8-1 500=1 134.8(万元)。
计提减值后,甲公司应将该固定资产按照减值后的账面价值在剩余使用年限内分摊,所以2023年应计提的折旧额=(1 500-150)/(10-2)=168.75(万元)。
2024年6月30日生产线累计折旧=310.6×2+168.75×1.5=874.33(万元);
该生产线的账面价值=3 256-1 134.8-874.33=1 246.87(万元);
甲公司因该固定资产形成的处置损益=(1 200-6)-1 246.87=-52.87(万元)。
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1 252.87
累计折旧874.3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 134.8
贷:固定资产3 256
银行存款6
借:银行存款1356
贷:固定资产清理1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6
借:资产处置损益52.87
贷:固定资产清理5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