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甲公司2024年12月31日应计提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和应确认的利息费用,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计算甲公司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编制甲公司2025年1月1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的会计分录。
计算2025年1月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甲公司普通股的股数,并编制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普通股有关的会计分录。

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50000×0.8219+50000×3%×4.4518=47772.70(万元);
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50400-47772.70=2627.30(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504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2227.3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50000
其他权益工具2627.30
2024年12月31日计提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50000×3%=1500(万元);应确认的利息费用=47772.70×4%=1910.91(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1910.91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1500
——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410.91
基本每股收益=30000÷40000=0.75(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如下:
假设转换,增加的净利润=47772.70×4%×(1-25%)=1433.18(万元),增加的普通股股数=(50000-2227.30)÷10×1=4777.27(万股),增量股的每股收益=1433.18÷4777.27=0.30(元/股),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基本每股收益,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稀释每股收益=(30000+1433.18)÷(40000+4777.27)=0.70(元/股)。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1500
贷:银行存款1500
转换的股数=(50000-2227.30+410.91)÷10×50%=2409.18(万股)。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25000(50000×50%)
其他权益工具1313.65(2627.30×50%)
贷:股本2409.18
应付债券——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908.20[(2227.30-410.91)×5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2996.27

下列关于每股收益列报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合并报表中仅要求其以合并报表为基础计算每股收益并在合并报表中予以列报,与合并财务报表一同提供的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不要求计算和列报每股收益,企业可以自行选择进行列报; 如果企业自行选择列报的,应以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每股收益,并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列报。综上所述,选项B表述错误,当选。

对于企业中存在多项潜在普通股的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A,企业对外发行不同潜在普通股的,应单独考查其中某潜在普通股可能具有稀释作用,不应该是综合考虑;选项C,企业每次发行的潜在普通股应当视作不同的潜在普通股,分别判断其稀释性。发行潜在普通股,就是指发行认股权证,承诺回购股份的合同等权益工具;选项D,因为支付了对价的那部分潜在普通股不会使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减少,即企业不会吃亏,这与正常的股票发行是一样的。而无对价发行的潜在普通股是无偿的,企业的股数增加了,所有者权益没有变动,每股股票的净利润被稀释,所以应对这部分潜在普通股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下列关于稀释每股收益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选项B,应是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的调整,对于包含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的金融工具仅需要调整属于金融负债部分的相关利息、利得或损失。

甲公司2024年除发行在外普通股外,还发生以下可能影响发行在外普通股数量的交易或事项:(1)3月1日,授予高管人员以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价在未来期间购入甲公司普通股的股票期权;(2)6月10日,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3)7月20日,定向增发3000万股普通股用于购买一项股权;(4)9月30日,发行优先股8000万股,按照优先股发行合同约定,该优先股在发行后2年,甲公司有权选择将其转换为本公司普通股。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计算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时,应当计入基本每股收益计算的股份有( )。
计入基本每股收益计算的股份是指的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的分母,即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当期期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当期增发的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12-当期回购的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12;选项C、D,属于潜在普通股,并未实际转换为普通股,因此不影响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不属于计入基本每股收益计算的股份。

甲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76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6000万股,该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10元/股。
(1)甲公司2024年年初对外发行1000万份认股权证。行权日为2025年1月1日,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7.6元的价格认购本公司1股新发的股份。
(2)甲公司2023年12月1日经股东会批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主要内容为:该公司向其2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万份股票期权,这些职员从2024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5年,即可以2元/股的价格购买10万股甲公司股票,从而获益。
(3)甲公司以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授予的此项期权在2023年12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每份16元。该项期权在2023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每份19元,在202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每份18元。至2024年年末,无人离职,且甲公司预计未来不会有人离职。
其他资料:假定不存在其他股份变动因素。
该股份支付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甲公司应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算管理费用金额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甲公司2024年应确认的管理费用=200×10×16×1÷5=6400(万元),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64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400
基本每股收益=5760/6000=0.96(元/股);
2024年年末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假定认股权证2024年年初行权将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加权平均数=(1000-1000×7.6÷10)=240(万股);
2023年授予的股票期权在2024年年末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行权价格=期权的行权价+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取得的职工服务的公允价值=2+16÷5×4=14.8(元/股),大于2024年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10元/股,不具有稀释性。
因此,2024年稀释每股收益=5760÷(6000+240)=0.92(元/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