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还需要考虑抵销的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对“存货”项目的影响是-15万元(下列抵销分录中贷方存货25-借方存货跌价准备10);选项C,永恒公司角度看,剩余存货账面价值为90万元(计提跌价准备10万元),计税基础为100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万元,应确认2.5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集团角度看,剩余存货的账面价值为75万元,计税基础为10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6.25万元;因此合并报表调整分录还需确认3.75万元;选项D,仅考虑了抵销存货跌价准备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还应考虑抵销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所得税影响,对“所得税费用”项目的影响应为-3.75(2.5-6.25)万元。
合并报表相关抵销分录:
借:营业收入(200×2)400
贷:营业成本375(倒挤)
存货[(2-1.5)×(200-150)]25
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10
贷:资产减值损失1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5×25%)3.75
贷:所得税费用3.75


因该设备相关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抵销影响合并净利润的金额=-(1 000营业收入-800营业成本)+15折旧对管理费用的影响+46.25所得税费用=-138.75(万元)。
2023年末编制相关的抵销分录:
借:营业收入1000
贷:营业成本800
固定资产2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50
贷:所得税费用50
借:固定资产15
贷:管理费用15
借:所得税费用3.7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3.75
税法认可的设备价值是1 000万元,而站在集团角度账面价值是800万元,所以会产生税法与会计的差异200万元;而由于合并报表中又抵销了15万元的折旧,减少了初始的税会差异,所以期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0-15=185(万元),当内部交易双方适用税率不同时,合并财务报表中递延所得税的计算应按购买方(即资产最终持有方)的适用税率确定,故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85×25%=46.25(万元)。


选项A,在个别报表中购买乙公司少数股权确认的股权成本为200万元。
【注意】达到控制之后,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从个别主体角度分析,母公司新增的对外投资并非权益性交易,应直接按照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而子公司仅仅是股东变更,股东权益总额未发生变动,无须进行会计处理。然而,站在企业集团角度,该项交易的实质是母公司股东与少数股东之间的权益性交易。尽管合并股东权益的总额不变,但是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发生变化,因此,母公司所支付的购买溢价或折价不得计入损益,而应调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