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已出现破产原因,下列个别清偿行为中,管理人无权请求撤销的有(  )。
  • A.债务人对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进行个别清偿,担保财产市场价值150万元,清偿的债务额为100万元
  • B.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电费
  • C.债务人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
  • D.债务人经执行程序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进行清偿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1)债务人对以自有财产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清偿时担保财产的价值低于债权额的除外,选项A当选;(2)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选项D当选;(3)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①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②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③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选项B、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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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4节 债务人财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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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此前甲公司欠乙公司10万元的租金一直没有支付。乙公司知道甲公司被申请破产后,遂从甲公司购买了10万元货物,但迟迟不支付货款。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后,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 A.甲公司必须全额支付租金
  • B.乙公司可以主张以此10万元货款抵销甲公司欠付的10万元租金
  • C.乙公司不得主张以此10万元货款抵销甲公司欠付的10万元租金
  • D.甲公司可以不用支付租金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债权人(乙公司)已知债务人(甲公司)有被申请破产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购买10万元货物)的,不得抵销。选项B当选;甲公司欠乙公司的租金,乙公司应当依法向管理人申报相关债权,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顺序清偿,选项A、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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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破产程序中,管理人收到债权人提出的主张债务抵销的通知后,经审查无异议的,抵销的生效时间是(  )。
  • A.抵销行为开始日
  • B.债权人提出之日
  • C.管理人收到通知之日
  • D.管理人审查无异议之日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管理人收到债权人提出的主张债务抵销的通知后,经审查无异议的,抵销自管理人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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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电脑,合同约定乙公司先付定金10万元,甲公司再交货,货到之后验货付余款,乙公司交付定金以后,甲公司将电脑发运,发运后即得知乙公司破产案件已被法院受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若电脑尚未到达乙公司,甲公司有权通过管理人取回该批电脑
  • B.若电脑已经到达乙公司,甲公司有权通过管理人取回该批电脑
  • C.无论电脑是否到达乙公司,甲公司都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电脑
  • D.无论电脑是否到达乙公司,甲公司都不能取回电脑,只能申报债权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经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2)出卖人对在运途中标的物未及时行使取回权,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向管理人行使在运途中标的物取回权的,管理人不应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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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6日受理了债权人甲公司申请债务人乙公司破产的申请。管理人在对乙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时发现,乙公司曾于2022年9月11日为所欠丙公司的一笔原本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若管理人能够证明丙公司知悉乙公司在为其债权提供担保时已具有破产原因,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担保行为
  • B.管理人无需证明丙公司知悉乙公司在为其债权提供担保时已具有破产原因,即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担保行为
  • C.若甲公司能够证明丙公司知悉乙公司在为其债权提供担保时已具有破产原因,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担保行为
  • D.甲公司无需证明丙公司知悉乙公司在为其债权提供担保时已具有破产原因,即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担保行为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我国破产法采用程序判断原则,只要债务人的特定行为发生在法定期间内,即构成可撤销行为,立法不再对被撤销行为实施时债务人是否存在破产原因作实质判断。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为恶意或善意,原则上也不影响撤销权的行使,据此可以解决举证责任等问题,更好地维护债权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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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属于共益债务的是(  )。
  •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 B.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 C.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 D.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选项C当选);(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选项A、B、D属于破产费用,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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