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债务中,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从破产财产中按第一顺位获得清偿的是(  )。
  • A.破产人所欠税款
  • B.破产人所欠职工的伤残补助
  • C.破产人所欠红十字会的捐款
  • D.破产人所欠环保部门的罚款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故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从破产财产中按第一顺位获得清偿的是职工劳动债权,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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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7-10节 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程序、关联企业合并破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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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甲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已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尚未清偿的债务中,应当优先偿还的是(  )。
  • A.欠缴监管机构的罚款
  • B.购买办公设备所欠货款
  • C.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及利息
  • D.企业账户中的存款本金及利息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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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构成别除权的有(  )。
  • A.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保证担保
  • B.破产人为自己的债务提供的质押担保
  • C.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
  • D.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其债权设有物权担保或享有法定特别优先权,而在破产程序中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1)选项A:别除权针对的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抵押、质押),不涉及保证。(2)选项D:因抵押物属于第三人(而非破产人), 不构成别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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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A公司向B银行借款80万元,由C公司为A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A公司由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而向法院申请和解。法院审查后裁定和解。B银行申报80万元债权参加和解程序,在已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被法院认可的和解协议中,B银行的债权被调整至5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和解协议的效力并不影响债权人对保证人的权利
  • B.债权人对保证人的权利因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而归于消灭
  • C.B银行可以就被和解协议调整,而未受清偿的30万元部分请求保证人C公司来偿还
  • D.B银行不能就其被和解协议调整,而未受清偿的30万元部分请求保证人C公司来偿还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和解协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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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负责执行重整计划的是(      )。
  • A.债务人
  • B.债权人会议的普通债权组
  • C.管理人
  • D.人民法院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批准后由债务人执行,选项 A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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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23年10月,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在受理重整申请前,乙市中级人民法院按规定向上级人民法院报送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后,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丙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之后,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又批准了甲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申请。

由于甲公司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产是造成公司陷人重整困境的重要原因,重整计划草案中有相应调减控股股东股份的内容。债权人会议审议重整计划草案时,设置出资人组对该草案进行表决。现场出席会议和通过网络表决的出资人共300人,共计持有有表决权的股份3亿股;其中赞成重整计划草案的有100人,共计持有有表决权的股份2.5亿股。控股股东因回避未参加表决。

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前,对甲公司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也要求单独分组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重整计划获得乙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后,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原重整计划的部分内容无法执行。经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甲公司对重整计划作了相应调整,并将变更后的重整计划提请表决。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甲公司(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前,应当将相关材料逐级报送最高人民法院。
[要求2]
答案解析:管理人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履行的主要义务:①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②对债务人的自行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人发现债务人存在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或者有其他不适宜自行管理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作出终止债务人自行管理的决定。
[要求3]
答案解析:重整计划草案可以获得出资人组的通过。根据规定,出资人组对上市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表决,经参与表决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要求4]
答案解析:对甲公司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应当单独分组表决。
[要求5]
答案解析:变更后的重整计划应提交给因重整计划变更而遭受不利影响的债权人组和出资人组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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