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有如下特殊性:
(1)优先分配利润。
(2)优先分配剩余财产。
(3)表决权限制。除以下情况外,优先股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
①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
②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
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④发行优先股;
⑤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下关于可转换债券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在转换期内逐期降低转换比率,即逐渐提高了投资者的转换成本,有利于促使投资人尽快进行债券转换。选项A不当选。
如果转换价格远低于转换期内的股价,债券持有人行权时,公司只能以较低的固定转换价格换出股票,会降低公司的股权筹资额。选项B当选。
设置赎回条款目的是促使债券持有人转换股份,因此又称加速条款,同时也能使发行公司避免市场利率下降后,继续向债券持有人按较高的债券票面利率支付利息所蒙受的损失;公司提前赎回债券后就减少了公司每股收益被稀释的可能性,即有利于保护原有股东的利益。选项C当选。
设置回售条款是为了保护债券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其遭受过大的投资损失,从而降低投资风险,但可能会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选项D当选。

以下关于优先股筹资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优先股投资的风险比普通股小,选项A不正确。优先股发行后可以申请上市交易或转让,不设限售期,选项C不正确。

A公司是一家经营电子产品的上市公司,目前正处于高速成长时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3000万股,目前股价5元/股,预计A公司可持续增长率为7%。为了开发新项目,目前该公司急需筹集债务资金5000万元,准备发行10年期限的附认股权证债券。债券面值为每份1000元,票面利率设定为6%。债券按照面值发行,同时每张债券附送10张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在5年后到期,在到期前每张认股权证可以按6元的价格购买1股普通股,假设均在5年后行权。假设等风险普通债券的市场利率为7%。
已知:(P/A,6%,10)=7.3601,(P/A,7%,10)=7.0236,(P/F,6%,5)=0.7473,(P/F,6%,10)=0.5584,(P/F,7%,5)=0.7130,(P/F,7%,10)=0.5083。
要求:
每份纯债券的价值=1000×6%×(P/A,7%,10)+1000×(P/F,7%,10)=929.72(元)
每张认股权证的价值=(1000-929.72)/10=7.03(元)
第5年年末股票的市价=5×(1+7%)5=7.01(元)
每份债券所附认股权证的行权净流入=(7.01-6)×10=10.1(元)
假设该附认股权证债券的税前资本成本为 i,则:
60×(P/A,i,10)+10.1×(P/F,i,5)+1000×(P/F,i,10)=1000
当i=6%时:60×(P/A,6%,10)+10.1×(P/F,6%,5)+1000×(P/F,6%,10)=1007.55
当i=7%时:60×(P/A,7%,10)+10.1×(P/F,7%,5)+1000×(P/F,7%,10)=936.92
利用插值法:(i-6%)/(7%-6%)=(1000-1007.55)/(936.92-1007.55)
解得:i=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