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共有甲、乙、丙三名股东,因甲无法偿还个人到期债务,人民法院拟依强制执行程序变卖其股权偿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人民法院应当征得乙、丙同意,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 B.人民法院应当征得公司及乙、丙同意,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 C.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乙、丙,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 D.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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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2-3节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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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董事会职权的是(  )。
  • A.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B.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 C.审议批准公司的弥补亏损方案
  • D.修改公司章程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BCD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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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9名董事。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甲、乙、丙、丁、戊5名董事出席,其余4名董事缺席。会议表决前,丁因故提前退席,亦未委托他人代为表决。会议最终由4名董事一致作出一项决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决议法律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有效
  • B.无效
  • C.可撤销
  • D.不成立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会议的表决结果(赞成票仅为4票)未达到公司法规定的通过比例(赞成票应≥5票),该决议不成立。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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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某上市公司拟聘任独立董事一名,甲为该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大学同学,乙为该公司中持股7%的某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丙曾任该公司财务部经理,6个月前离职,丁为某大学法学院教授兼职担任该公司子公司的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
  • A.
  • B.
  • C.
  • D.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甲:现在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大学同学、战友不在此列),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乙:现在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丙:最近12个月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丁: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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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7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2023年4月8日,该公司召开股东会,拟审议的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称“高管”)持股事项的议案中包含下列内容,其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B.董事、高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决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后可以对外自由转让
  • C.董事、高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决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后可以内部自由转让
  • D.董事、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1)选项BC: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选项D: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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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有11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上市公司对与其甲股东签订重要采购合同的事项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因其董事李某是甲股东公司的董事长,李某回避本次会议表决,董事张某、刘某因故未参加本次会议,其他董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表决时有3个董事不同意。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次会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因此可以举行
  • B.该董事会会议决议经参加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半数以上通过,该决议有效
  • C.该董事会会议决议未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该决议不能通过
  • D.该董事会会议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该决议有效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1)董事李某应当回避,无关联关系的董事人数为10人;(2)董事张某、刘某未参加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为8人,超过了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的半数,符合会议召开条件;(3)8人参加表决,有3个董事不同意,赞成票为5票,未超过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的半数(赞成票至少应为6票),该决议不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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