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要约中,不得撤销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选项C不当选;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随即又发出一份“要约失效”的函件,两份函件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属于要约撤回的情形,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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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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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2题
[单选题]赵某以信件形式向钱某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5天。7月4日,赵某将信件交付邮局,邮局将信件加盖7月5日邮戳发出;7月7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钱某的信箱;钱某因出差,直至7月15日才阅读信件内容。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7月5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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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陈某在8月1日向李某发出一份传真,出售房屋一套,面积90平方米,价款260万元,合同订立7日内一次性付款,如欲购买请在3日内回复,李某当日传真回复,表示同意购买,但要求分期付款,陈某未回复。8月3日李某再次给陈某发传真,表示同意按照陈某传真的条件购买,陈某仍未回复。下列关于陈某、李某之间合同成立与否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1)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新要约”。本题中,李某当日传真回复,表示同意购买,但要求分期付款。付款方式变更,属于对原要约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李某的第一次回复属于“新要约”;(2)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原要约失效”。本题中,8月3日李某再次给陈某发传真,表示同意按照陈某传真的条件购买,属于“新要约”,而非对原要约的承诺,原要约已经失效;(3)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陈某未表示反对不产生承诺的效力,合同不成立。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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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判断题]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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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判断题]王某与吴某通过电子邮件签订的化妆品买卖合同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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