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2021年3月1日某化妆品公司发布一条广告称:水晶四季是引进韩国全新技术专业消除眼袋、黑眼圈以及眼周暗沉的一套化妆品。一套只需1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订购热线010-88888888,免费送货上门。蒋女士于2021年5月2日得知立即拨打电话表示购买,该化妆品公司于5月2日送货上门。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该广告内容具体确定(有具体的价格等),且表达出一经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表示(明示“随到随购,数量不限”),所以属于要约,选项A不当选;(2)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选项B不当选;(3)承诺生效合同成立,选项C当选;(4)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选项D不当选。
查看答案
本题来源: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去题库练习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甲公司于4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订购一批实木沙发的要约,要求乙公司于4月8日前答复。4月2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4月3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实木沙发,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4月4日到达乙公司。4月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暂无实木沙发,问甲公司是否愿意选购布艺沙发,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甲公司要约失效的时间是( )。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该要约失去效力。在本题中,甲公司在要约中要求乙公司于4月8日前答复,属于不可撤销的要约,因此4月4日撤销要约的通知到达时,不产生撤销要约的效力,直到4月5日乙公司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时,要约才失去效力。选项C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失效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1)要约的撤回是指“不让要约生效”,因此要约没有发生过效力,就没有失效的问题,选项B不当选;(2)承诺生效,合同成立,选项C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判断题]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本题表述错误。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判断题]甲于11月1日向乙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乙于11月10日承诺同意,甲、乙双方在11月13日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该合同于12月25日生效。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同的生效时间是12月25日。(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该合同属于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因此,合同的“生效时间”为12月25日。本题表述正确。
点此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