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赵某以信件形式向钱某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5天。7月4日,赵某将信件交付邮局,邮局将信件加盖7月5日邮戳发出;7月7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钱某的信箱;钱某因出差,直至7月15日才阅读信件内容。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
  • A.7月7日
  • B.7月4日
  • C.7月5日
  • D.7月15日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7月5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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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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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甲公司于4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订购一批实木沙发的要约,要求乙公司于4月8日前答复。4月2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4月3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实木沙发,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4月4日到达乙公司。4月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暂无实木沙发,问甲公司是否愿意选购布艺沙发,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甲公司要约失效的时间是(  )。

  • A.4月3日
  • B.4月4日
  • C.4月5日
  • D.4月8日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该要约失去效力。在本题中,甲公司在要约中要求乙公司于4月8日前答复,属于不可撤销的要约,因此4月4日撤销要约的通知到达时,不产生撤销要约的效力,直到4月5日乙公司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时,要约才失去效力。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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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2021年3月1日某化妆品公司发布一条广告称:水晶四季是引进韩国全新技术专业消除眼袋、黑眼圈以及眼周暗沉的一套化妆品。一套只需1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订购热线010-88888888,免费送货上门。蒋女士于2021年5月2日得知立即拨打电话表示购买,该化妆品公司于5月2日送货上门。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该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 B.蒋女士发出承诺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作出
  • C.该化妆品买卖合同于2021年5月2日成立
  • D.蒋女士可以在2021年5月3日撤回承诺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该广告内容具体确定(有具体的价格等),且表达出一经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表示(明示“随到随购,数量不限”),所以属于要约,选项A不当选;(2)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选项B不当选;(3)承诺生效合同成立,选项C当选;(4)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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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要约中,不得撤销的有(  )。
  • A.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的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 B.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 C.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D.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随即又发出一份“要约失效”的函件,两份函件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选项C不当选;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随即又发出一份“要约失效”的函件,两份函件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属于要约撤回的情形,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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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失效的有(  )。
  • A.要约被依法撤销
  • B.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 C.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1)要约的撤回是指“不让要约生效”,因此要约没有发生过效力,就没有失效的问题,选项B不当选;(2)承诺生效,合同成立,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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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判断题]王某与吴某通过电子邮件签订的化妆品买卖合同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  )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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