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该设备计提折旧金额=720/10×6/12=36(万元),计入管理费用。取得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至2021年年末,递延收益摊销金额=315/10×6/12=15.75(万元),计入其他收益。因此,对甲公司2021年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15.75-36=-20.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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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如下图所示。
选项A,母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豁免,应确认为资本公积2000万元;选项B,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并且是补偿以前年度亏损应确认为当期其他收益800万元;选项C,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确认为当期其他收益1500万元;选项D,应当按比例确认其他综合收益60万元(200×30%)。
采用总额法核算的政府补助,其会计处理如下: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应当将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的方法将递延收益分期计入损益,选项A表述正确,选项B表述错误;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的,在取得时应当将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将递延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选项C表述正确,选项D表述错误。
综上,选项B、D当选。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021年3月10日,甲公司收到5000万元财政拨款,用于购买环保设备一台;政府规定若有结余,留归甲公司自行支配。2021年5月10日,甲公司购入环保设备,以银行存款支付实际成本4880万元,同日采用出包方式委托乙公司开始安装。2021年6月30日,甲公司按合理估计的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向乙公司支付安装费40万元,2021年9月30日安装完毕,工程完工后,甲公司收到有关工程结算单据,实际安装费用为120万元,甲公司补付安装费80万元。同日环保设备交付使用,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甲公司采用总额法核算政府补助。假定该设备用于污染物排放测试,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
借:银行存款5 000
贷:递延收益5 000
借:在建工程4 880
贷:银行存款4 880
借:在建工程40
贷:银行存款40
借:在建工程80(120-40)
贷:银行存款80
借:固定资产5 000(4880+40+80)
贷:在建工程5 000
(假定该设备用于污染物排放测试,折旧费用计入制造费用)
2021年计提的折旧额=(5 000-20)/10×3/12=124.5(万元)
借:制造费用124.5
贷:累计折旧124.5
2022年应计提的折旧额=(5 000-20)/10=498(万元)
借:制造费用498
贷:累计折旧498
2021年分摊递延收益=5 000/10×3/12=125(万元)
借:递延收益125
贷:其他收益125
2022年分摊递延收益=5 000/10=500(万元)
借:递延收益500
贷:其他收益500
事项(1)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实际上是政府退回企业事先垫付的进项税,不属于政府补助;事项(4)中收到的80万元是甲公司商品对价的一部分,应当适用收入准则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甲公司2021年因政府补助影响其他收益的金额=事项(2)+事项(3)=50+1500/50×4/12=60(万元)。
相关分录如下:
事项(2)
借:银行存款50
贷:其他收益50
事项(3)
收到政府补助资金:
借:银行存款1500
贷:递延收益1500
2021年9月至12月每月月末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1500/50/12)2.5
贷:其他收益2.5
【知识链接】
奇兵制胜2 第64页
关于政府补助的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