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甲借款给乙1万元,丙为乙的保证人。此后乙与甲协商变更借款数额为1.5万元,对此丙不知情。合同到期时,乙无力偿还该借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 A.丙不承担该保证债务
  • B.丙应承担1万元的保证债务
  • C.丙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债务
  • D.丙承担保证债务后有权向乙追偿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变更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变更主合同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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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5-9节 合同的保全担保、变更转让、权利义务终止、违约(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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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主张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  )。

  • A.及时通知对方相关情况,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 B.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证明
  • C.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
  • D.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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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恒达企业与Q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恒达企业为盛大企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向Q银行的6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6个月。2022年9月1日,盛大企业与Q银行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将借款数额降为500万元,还款期限变更为截止至2024年3月31日。合同变更后,盛大企业电话通知了恒达企业,恒达企业当即同意继续为新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但并未书面同意。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 A.恒达企业需对盛大企业变更后的借款承担保证责任
  • B.恒达企业对盛大企业的借款无需再承担保证责任
  • C.恒达企业的保证期间截止至2023年9月30日
  • D.恒达企业的保证期间截止至2024年9月30日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

(1)选项AB: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主合同变更,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借款合同的变更减轻了债务人的债务,保证人恒达企业应当对变更后的借款承担保证责任,选项B当选;(2)选项CD: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本题中,借款合同对履行期限的变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恒达企业仍在原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2023年4月1日-2023年9月30)内承担保证责任,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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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  )。

  • A.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B.可以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C.不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
  • D.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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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对乙享有50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经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3个月后到期的7000元债权,戊因赌博欠乙8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0000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000元债权。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甲不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有(  )。
  • A.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
  • B.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
  • C.乙对丙的10000元债权
  • D.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1)选项A: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未到期的,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2)选项B: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债权,债权人才能行使代位权,赌债不属于合法债权;(3)选项C: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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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2023年,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期满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本息,此时甲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到期债权10万元,却不积极主张,乙银行拟行使债权人代位权。下列关于乙银行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乙银行可以直接以甲公司的名义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 B.乙银行行使债权人代位权应取得甲公司的同意
  • C.乙银行应自行承担行使债权人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 D.乙银行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选项A:债权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权人代位权;(2)选项B: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关键看是否符合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3)选项C: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其他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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