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甲公司委托李某和刘某共同处理和外国公司之间的贸易往来,后由于李某的过错,造成委托事务没有处理好,给甲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损失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由甲公司自己承担该损失
  • B.由李某承担给甲公司造成的损失
  • C.李某和刘某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D.由李某和刘某对甲公司各承担一半的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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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10节 几类主要的有名合同(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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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的办公楼,但乙公司并无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合同无效,但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 B.合同无效,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支付工程价款
  • C.合同有效,但甲公司有权撤销合同并拒付工程价款
  • D.合同无效,乙公司无权请求甲公司付款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属于无效合同(选项C不当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选项A当选、B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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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收到标的物后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该“一定期限”指的是(  )。
  • A.1年
  • B.2年
  • C.6个月
  • D.3个月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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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甲、乙签订了价值3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买方甲先预付了10万元,双方商定剩余的款项待办完过户手续后再交付,甲先行入住。在办理过户手续前,3间房屋被洪水冲毁。应该承担该房屋损失的是(  )。
  • A.
  • B.
  • C.甲和乙各承担一半
  • D.甲承担1/3,乙承担2/3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虽然甲、乙尚未办理房屋的所有权过户手续,但甲已入住,即所买卖的房屋已交付,房屋损失应由甲承担,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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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预售某住宅小区的广告中宣称其“容积率不高于1.2”、“绿地面积超过50%”,引起购房者的热烈关注,所预售的商品房一售而空,价格也比周边小区高出20%。但是该小区商品房的预售合同中未对容积率和公共绿地面积问题作约定。甲公司交房时,购房者乙却发现小区的容积率超过2.0,绿地面积只有20%,并且在调查后得知,甲公司报经批准的规划就是如此。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和乙之间的房屋预售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合同无效
  • B.乙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C.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 D.乙无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1)选项AC:开发商的行为构成欺诈,该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2)选项BD: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该内容即使未订入合同,仍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当事人违反这些内容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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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买卖合同解除规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效力及于从物
  • B.标的物为数物,仅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得单就该物解除合同
  • C.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不交付其中一批致使今后其他各批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仅有权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合同
  • D.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其中一批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时,买受人不得就该批标的物及以后各批标的物解除合同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B: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选项CD: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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