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消灭了原财产所有权的是(  )。
  • A.甲把自己拥有所有权的自行车抛弃   
  • B.丙把自己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抵押  
  • C.乙把自己拥有所有权的机器设备出租  
  • D.丁不小心遗失自己的手表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抛弃动产行为的法律效力是消灭了原财产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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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3节 所有权(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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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甲在上班途中遗失手机一部,被乙拾得。甲发布悬赏广告称,愿向归还手机者支付现金1000元作为酬谢。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返还手机是乙的法定义务,故甲虽承诺向归还手机的拾得人支付1000元酬金,乙仍无权请求甲支付该酬金,仅有权要求甲支付因返还手机而发生的必要费用
  • B.若乙将手机以3000元的市场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除非甲向丙支付3000元,否则无权请求丙返还手机
  • C.若乙将手机送交公安机关,而甲未于公安机关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认领,则乙取得该手机的所有权
  • D.若乙将手机送交公安机关,而甲未于公安机关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认领,则该手机归国家所有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选项A:拾得人享有费用返还请求权,在遗失人发出悬赏广告时,归还遗失物的拾得人还享有悬赏广告所允诺的报酬请求权;(2)选项B:丙直接从乙手中购买手机(而非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无权要求甲支付购买手机的费用;(3)选项CD: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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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甲利用乙的树根,雕刻成艺术价值很高的精美根雕。双方为该艺术品的所有权发生争执。根据物权法律制度规定,拥有该根雕所有权的是(  )。
  • A.
  • B.
  • C.国家
  • D.甲、乙共有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通过对一项或数项材料加工或改造而形成新物之人,只要加工或改造的价值不明显低于材料价值,即取得新物所有权。新物所有权取得,材料之上的既存权利即消灭。本题中,甲为加工树根形成根雕之人,甲取得根雕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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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动产所有权的特殊取得方式的是(  )。
  • A.先占
  • B.添附
  • C.继承
  • D.发现埋藏物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动产所有权的特殊取得方式,包括先占、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及添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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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甲的父亲生前收藏有一幅徐悲鸿书画真迹,2023年1月5日,甲的父亲去世。甲的好朋友乙是一位美术爱好者,他知道甲家收藏有此书画。乙以欣赏为名,从甲手中借走了此画,一直不还。甲多次向乙追要,乙谎称该画不慎丢失,并立下字据,说明一旦找到,就及时归还。

之后,乙以从甲处拿来的真迹为蓝本,找人临摹了此书画。同年10月,乙以合法所有权人的身份以50万元的价格将临摹的书画谎称为真迹转让给A书画店的老板丙。

2024年,甲偶然发现A书画店有一幅徐悲鸿书画和乙借走的那幅一模一样,就向丙提出返还该画的要求,丙说是自己花50万元买来的,不予返还,于是双方发生争议并诉至法院。

经过法院指定的专业鉴定机构鉴定,该争议的书画并非徐悲鸿的真迹,只是绘制上乘的一幅赝品。于是,甲要求乙返还真迹;丙主张撤销与乙之间的转让行为,并要求乙返还50万元。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甲于2023年1月5日取得该画的所有权。根据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要求2]
答案解析:丙主张撤销与乙之间的转让行为,并要求乙返还50万元合法。根据规定,①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题中,乙将赝品作为真迹转让,属于欺诈。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本题中,乙应当向丙返还购买赝品支付的50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丙可以取得该书画的所有权。根据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①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②以合理的价格转让;③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要求4]
答案解析:丁不可以取得该书画的所有权。根据规定,受让人无偿受让时不受善意取得制度保护。本题中,如果乙无偿转让该书画的真迹给丁,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丁不能取得该书画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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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甲擅取乙的油漆漆于自己的家具上,双方未就油漆后家具的所有权归属达成协议。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油漆后家具所有权归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此属附合,油漆后家具所有权归属于甲
  • B.此属附合,油漆后家具由甲、乙共有
  • C.此属加工,油漆后家具所有权归属于甲
  • D.此属加工,油漆后家具由甲、乙共有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密切结合,构成不可分割的一物;加工指在他人之动产上进行改造或劳作,并生成新物的法律事实。本题中,甲是将乙的油漆用于自己的家具上,属于附合,选项C、D不当选。(2)动产附合于动产,附合的动产有主从之别的,由主物的所有权人取得附合物的所有权;如无主从之别,则由各动产所有权人按其动产附合时的价值共有附合物。本题中,油漆涂刷于他人之家具,家具可视为主物,因此甲取得所有权,选项B不当选,选项 A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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