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计入投资收益;选项B和D,计入管理费用;选项C,计入资产初始确认金额。
2021年1月2日,永恒公司以银行存款1820万元(含交易费用20万元)购入大唐公司当日发行的股票120万股,占大唐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永恒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021年4月5日,大唐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960万元,2021年4月15日,大唐公司发放现金股利960万元。2021年12月31日,永恒公司该项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2105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项股权投资对永恒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
永恒公司该项股权投资应通过“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相关交易费用20万元应计入初始投资成本,不影响利润总额。影响其2021年度利润总额的金额为获得的股利收入48万元(960×5%),选项C当选。
【知识链接】
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金融资产,除了获得的股利收入(不包括作为投资成本收回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终止确认时,应将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即只有获得的股利收入会影响当年度的利润总额)。
选项A不当选: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时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在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该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其他业务成本)。
选项B不当选:其他债权投资因公允价值变动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1)在其他债权投资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时,该其他综合收益应转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在其他债权投资处置时,该其他综合收益应转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选项C当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待处置时,该其他综合收益应转入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选项D当选: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下根据被投资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投资方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时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此处应转入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