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选项A、B、C、D均为劳动者单方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1)在选项B、C中,用人单位出现法定过错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直接原因(“没法干”),劳动者并无过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2)在选项A、D中,是劳动者自己想离开,用人单位无过错,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
【知识点拓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符合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7)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约定的违约金(10万元)未超过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10万元);(2)约定的服务期共计5年,已履行2年。因此,甲公司依法要求吴某支付的违约金最高额=10×(5-2)/5=6(万元)。
【知识点拓展】
服务期
执行特别程序的情形:(1)需要裁减人数为“20人以上”;(2)裁减人数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为“10%以上”。迅速浏览本题发现4个备选项均不足20人,可见进攻点为“10%以上”,即裁减人数大于等于10人(100×10%)时应执行特别程序;若不执行特别程序,则可裁减的人数最多为9人。
【知识点拓展】
经济性裁员
(1)需要听取工会意见,并且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的情况:
①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
②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
(2)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选项D,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法定的,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知识点拓展】
比较“五金”
选项A、D,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应当约定”和“不应约定”的说法均有误。
【知识点拓展】
选项A,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选项B,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选项C,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选项D,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知识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