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D,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应当约定”和“不应约定”的说法均有误。
【知识点拓展】
选项A,《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赵某未满16周岁,丙超市不属于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因此不符合法律规定。选项B,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会计”岗位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岗位,因此拒绝录用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选项C,该分公司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选项D,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知识点拓展】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
(1)劳动者:年满16周岁(文艺、体育、特种工艺除外)。
(2)用人单位:
①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用人单位委托书;
②不得扣押证件→返还、处罚;不得收取财物→返还、处罚(500~2 000元/人)、赔偿损失。
(1)5月1日加班,属于在法定休假日加班,不论是否安排补休,均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2)5月15日加班,属于在休息日加班,由于甲公司未安排补休,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休息日加班,如果能安排补休则不支付加班工资,不能安排补休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知识点拓展】
加班工资
(1)约定的违约金(10万元)未超过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10万元);(2)约定的服务期共计5年,已履行2年。因此,甲公司依法要求吴某支付的违约金最高额=10×(5-2)/5=6(万元)。
【知识点拓展】
服务期
选项B,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因此按月向劳动者(张某)支付报酬的主体应为劳务派遣单位(甲公司),而非用工单位(乙公司)。
【知识点拓展】
劳务派遣
选项B,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知识点拓展】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①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③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④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⑤单位制定的合法有效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⑥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
⑦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未经公示或者未对劳动者告知,该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生效;
⑧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 1 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