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B,均属于劳动者主动辞职(选项A为提前通知的法定解除,选项B为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知识点拓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符合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7)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执行特别程序的情形:(1)需要裁减人数为“20人以上”;(2)裁减人数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为“10%以上”。迅速浏览本题发现4个备选项均不足20人,可见进攻点为“10%以上”,即裁减人数大于等于10人(100×10%)时应执行特别程序;若不执行特别程序,则可裁减的人数最多为9人。
【知识点拓展】
经济性裁员
(1)需要听取工会意见,并且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的情况:
①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
②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
(2)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选项B,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选项C,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选项D,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知识点拓展】
非全日制用工
①可订立口头协议;
②可与多家订立但后订立不能影响先订立;
③不得约定试用期;
④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⑤报酬结算周期不得超过15日。
选项C,属于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
【知识点拓展】
必备条款VS可备条款
题目所述内容正确。
【知识点拓展】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未经公示或者未对劳动者告知,该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生效。公示或告知可以采用张贴通告、员工手册送达、会议精神传达等方式。
约定试用期时,要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能超出标准: (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4)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6)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知识点拓展】
试用期期限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