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1日加班,属于在法定休假日加班,不论是否安排补休,均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2)5月15日加班,属于在休息日加班,由于甲公司未安排补休,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休息日加班,如果能安排补休则不支付加班工资,不能安排补休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知识点拓展】
加班工资
执行特别程序的情形:(1)需要裁减人数为“20人以上”;(2)裁减人数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为“10%以上”。迅速浏览本题发现4个备选项均不足20人,可见进攻点为“10%以上”,即裁减人数大于等于10人(100×10%)时应执行特别程序;若不执行特别程序,则可裁减的人数最多为9人。
【知识点拓展】
经济性裁员
(1)需要听取工会意见,并且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的情况:
①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
②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
(2)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选项A、B、C、D,均属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承担的义务。
【知识点拓展】
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一)告知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二)不得扣押证件、收取财物。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将证件退还给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A、B,均属于劳动者主动辞职(选项A为提前通知的法定解除,选项B为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知识点拓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符合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7)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项A,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选项C,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知识点拓展】
劳动报酬相关规定
选项A、C,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知识点拓展】
必备条款VS可备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