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车船税;(2)货车、挂车应缴纳车船税=整备质量吨位数×年适用基准税额=10×20×40+5×20×40×50%=10 000(元);(3)乘用车应缴纳车船税=辆数×适用年基准税额=5×360=1 800(元);(4)该公司2021年应缴纳车船税=10×20×40+5×20×40×50%+5×360=11 800(元)。
【知识点拓展】
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
(一)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二)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注意]车船税并不关注车辆是否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
选项A、B、C,免征车船税。
【知识点拓展】
1.车船税征税范围
①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 上牌、上路的 );
②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 未上牌、不上路的 )。
2.车船税税收优惠
(1)已完税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可申请退还自“该月”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失而复得的,自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当月对当月);(2)企业2021年就失而复得的小轿车应当缴纳7个月(1-3月,9-12月)的车船税;(3)该企业2021年实际应缴纳车船税=500×1+500×1×(3+4)/12=791.67(元)。
【知识点拓展】
(1)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车船税的征收管理
选项C,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知识点拓展】
车船税征收管理:
①按年申报,分月计算 ( 从取得当月起算 ),一次性缴纳;
②已完税车船年度内转让不另纳税,也不办理退税;
③已完税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可申请退还自该月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注意]失而复得的,自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选项A、B、D,以整备质量吨位数为计税依据。
【知识点拓展】
车船税计税依据:
①辆数:乘用车、商用客车和摩托车,以辆数为计税依据。(载人的车)
②整备质量吨位数:商用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以整备质量吨位数为计税依据。(载货的车)
③净吨位数:机动船舶,以净吨位数为计税依据。
④艇身长度:游艇,以艇身长度为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