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应纳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100+30)÷(1-20%)×20%=32.5(万元)。
【知识点拓展】
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计算:
①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允许抵扣发生在境外的任何税金;
②组成计税价格:
一般货物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对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协定税率征税。
【知识点拓展】
关税的税率
选项A,一票货物关税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或者消费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经海关审查无误后免征关税。
选项B,“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及货样,经海关审查无误后免征关税。
选项C,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经海关审查无误后免征关税。
【知识点拓展】
关税的税收优惠
1.法定免税:
①一票货物关税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或者消费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
②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及货样;
③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
④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以及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
⑤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可以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
⑥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可以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
2. 政策性减免税:
①在境外运输途中或者在起卸时,遭受到损坏或者损失的;
②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
③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
选项A、B、C、D,均属于法定减免情形。
【知识点拓展】
关税的税收优惠
1.法定免税:
①一票货物关税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或者消费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
②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及货样;
③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
④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以及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
⑤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可以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
⑥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可以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
2. 政策性减免税:
①在境外运输途中或者在起卸时,遭受到损坏或者损失的;
②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
③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
进口关税一般采用比例税率,实行从价计征的办法,但对啤酒(选项B)、原油等少数货物则实行从量计征,对广播用录像机(选项D)、放像机(选项C)、摄像机(选项A)等实行从价加从量的复合税率。
【知识点拓展】
关税计算方式:
1.从价计征;
2.从量计征 ( 啤酒、原油等 );
3.复合计征 ( 广播用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等 );
4.滑准税 ( 滑准税是指关税的税率随着进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反方向变动的一种税率形式, 即价格越高,税率越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