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对于一方出地,另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B,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选项C,企业之间交换房地产,应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选项D,对房地产的抵押,在抵押期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以房地产抵债而发生房地产权属转让的,应列入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①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免税;超过 20% 的全额征收;
②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注意]因上述原因而“自行转让”比照国家收回处理 。
③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④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⑤企业整体改制、合并、分立,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改制、合并、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⑥单位、个人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注意]上述改制重组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
选项D,属于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选项B,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不包括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①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免税;超过 20% 的全额征收;
②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注意]因上述原因而“自行转让”比照国家收回处理 。
③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④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⑤企业整体改制、合并、分立,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改制、合并、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⑥单位、个人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注意]上述改制重组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
选项D,重置成本价用于计算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不能直接作为扣除项目金额扣除。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