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北京市某企业2021年7月转让一块未经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2 000万元,支付相关税费110万元。2021年3月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支付地价款1 00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发生相关税费60万元。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时的“土地增值额”为( )万元。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和契税等相关税费(60万元),应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1 000+60=1 060万元),准予扣除;(2)纳税人在转让房地产时支付的相关税费110万元,准予扣除;(3)土地增值额=2 000-110-1 000-60=830(万元)。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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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6章 第3节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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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判断要点有二:①房地产权属转移;②转让方取得相关收益。选项A,出租住房,权属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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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免予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B,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不包括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①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免税;超过 20% 的全额征收;
②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注意]因上述原因而“自行转让”比照国家收回处理 。
③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④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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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在计算土地增值税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有(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D,重置成本价用于计算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不能直接作为扣除项目金额扣除。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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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税务机关可以实行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实行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选项A); (2)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选项B); (3)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选项C);(4)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5)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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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判断题]房产所有人将房屋赠与承担直接赡养义务的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土地增值税的确认条件,判断要点有二:①房地产权属转移;②转让方取得相关收益。这里是无偿赠与,转让方没有取得相关收益,不确认土地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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