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说法均正确。
[提示]新征用的耕地与新征用的非耕地,考生应注意区分二者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不同。
【知识点拓展】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注意]
①自 ××× 之次月起;
②新征用耕地,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土地面积以平方米为计量标准。
【知识点拓展】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①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②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③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并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

(1)火电厂厂区围墙内用地均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2)对厂区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油(气)管道、铁路专用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3)厂区围墙外的其他用地,应照章征税;(4)该火电厂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80-3)×1.5=115.5(万元)。
【知识点拓展】
1.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特殊规定(部分)
2.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对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除另有规定者外,在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厂区以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2)甲公司当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30 000×5=150 000(元)。
【知识点拓展】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选项A,对港口的码头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B,在机场道路中,对场外道路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场内道路用地依照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C,水电站的发电厂房用地,生产、办公、生活用地,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他用地给予免税照顾。 选项D,火电厂厂区围墙内的用地均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厂区围墙外的灰厂、输灰管、输油(气)管道、铁路专用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厂区围墙外的其他用地,应照章征税。
【知识点拓展】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特殊规定

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注意]本题A选项为“行政村”的集体土地,农村的土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