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财产转让所得征税范围:
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同时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 70% 计算,因此该项稿酬所得预扣预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 000-800)×70%=140元。
【知识点拓展】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①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②减除费用:
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收入额=收入-800
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收入额=收入×(1-20%)
[注意]
此题计算的是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不需要乘税率20%。学员做题时需要注意辨析题目要求。
中国公民刘女士为甲大学的大学教授,同时为乙公司(非上市公司)的股东,2021年12月取得的收入如下:
(1)取得当月工资收入5 000元,托儿补助费600元、住房补贴1 000元、差旅费津贴200元;
(2)取得乙公司为其购买的价值100万元的小轿车一辆,该车所有权登记在刘女士名下;
(3)取得其月初购入的A上市公司股票红利0.1万元(该股票于本月20号转让);
(4)将持有的B上市公司股票(非限售股)转让,转让净收入2万元;
(5)购买彩票中奖5万元,发生领奖交通费0.2万元,餐费0.1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选项B、D,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工资、薪金所得
不计入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口诀:独有(独生子女)公务员(公务员各类补贴)托儿(托儿补助费)出差(差旅费津贴)吃午餐(误餐补助)不交个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中国公民刘女士为乙公司(非上市公司)的股东,取得乙公司为其购买的价值100万元的小轿车,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下列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实质重于形式 )
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个人;
个人向企业借款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个人,且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
①上述“个人”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时,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②上述“个人”为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时,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税;
③上述“个人”为企业其他成员时,按照“综合所得”项目征税。
选项A、B,对个人持有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而取得的股息红利,持股期限在1个月(含1个月)以内的,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选项C、D,对境内上市公司股票(非限售股)转让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全额(不得扣除领奖支出)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刘女士购买彩票中奖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20%=1(万元)。
【知识点拓展】
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人转让著作权所得,免征增值税,但不免征个人所得税,应当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
选项B、C,纳税人取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月或按次征收。选项A、D,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应按年征收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综合所得以外其他所得计税规定小结
选项D,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