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非任职受雇取得的收入中,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 A.技术服务收入
  • B.提供商标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 C.法律服务收入
  • D.设计服务收入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A、C、D,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B,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律师”相关所得辨析:

①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②律师从兼职律所取得工资薪金,不再减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纳税。兼职律师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两处或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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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5章 第2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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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中,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有(    )。
  • A.转让境内房产取得的所得
  • B.许可专利权在境内使用取得的所得
  • C.因任职在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 D.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境内使用取得的所得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选项A,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选项B,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选项C,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选项D,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知识点拓展】

个人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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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捐赠中,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有(    )。
  • A.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中心捐赠
  • B.直接向困难企业捐赠
  • C.通过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捐赠
  • D.直接向贫困地区捐赠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

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有:(1)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2)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3)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 (4)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以及通过特定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知识点拓展】

公益性捐赠支出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1)限额扣除: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

限额=扣除捐赠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30%

(2)全额扣除:

①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②向教育事业的捐赠;

③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④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 ( 其中包括新建 ) 的捐赠;

⑤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

⑥通过宋庆龄基金会等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3)不得扣除:直接捐赠+非公益性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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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 A.偶然所得
  • B.综合所得
  • C.经营所得
  • D.财产租赁所得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1)综合所得;(2)经营所得。选项A、D,适用比例税率。


【知识点拓展】

个人所得税税率

1.综合所得

(1)预扣预缴

①工资薪金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②劳务报酬所得: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③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比例税率。

(2)年终汇算清缴: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2.分类所得:

①经营所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20%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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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中国公民刘女士为甲大学的大学教授,同时为乙公司(非上市公司)的股东,2021年12月取得的收入如下:

(1)取得当月工资收入5 000元,托儿补助费600元、住房补贴1 000元、差旅费津贴200元;

(2)取得乙公司为其购买的价值100万元的小轿车一辆,该车所有权登记在刘女士名下;

(3)取得其月初购入的A上市公司股票红利0.1万元(该股票于本月20号转让);

(4)将持有的B上市公司股票(非限售股)转让,转让净收入2万元;

(5)购买彩票中奖5万元,发生领奖交通费0.2万元,餐费0.1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选项B、D,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工资、薪金所得

不计入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口诀:独有(独生子女)公务员(公务员各类补贴)托儿(托儿补助费)出差(差旅费津贴)吃午餐(误餐补助)不交个税

[要求2]
答案解析: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中国公民刘女士为乙公司(非上市公司)的股东,取得乙公司为其购买的价值100万元的小轿车,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下列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实质重于形式 ) 

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个人;

个人向企业借款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个人,且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

①上述“个人”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时,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②上述“个人”为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时,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税;

③上述“个人”为企业其他成员时,按照“综合所得”项目征税。

[要求3]
答案解析:

选项A、B,对个人持有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而取得的股息红利,持股期限在1个月(含1个月)以内的,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选项C、D,对境内上市公司股票(非限售股)转让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要求4]
答案解析:

“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全额(不得扣除领奖支出)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刘女士购买彩票中奖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20%=1(万元)。


【知识点拓展】

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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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的是(     )。
  • A.工龄补贴
  • B.加班补贴
  • C.差旅费津贴
  • D.岗位津贴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托儿补助费(3)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4)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知识点拓展】

工资、薪金所得

不计入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口诀:独有(独生子女)公务员(公务员各类补贴)托儿(托儿补助费)出差(差旅费津贴)吃午餐(误餐补助)不交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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